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校定于2025年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上课。为确保放假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同学们的安全,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特做如下安全温馨提示:
一、离校学生安全提示
离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教学安排,提前规划返校时间、路线安排和购买车票。做到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如因特殊原因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需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出行不乘坐非法运营、超载等危险车辆,提高交通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出行安全。
二、人身与财产安全提示
外出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单独或与不熟悉的人出行,勿轻易将个人、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若遇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要第一时间与辅导员、家人沟通以便获得有效指导和帮助。树立理性的消费观,拒绝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提高防范电信诈骗和校园网贷产品的能力和意识。
春季气候多变,气压低,这会影响我们大脑中激素的分泌,导致情绪波动大,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容易涌现。建议同学们保持规律作息,增加户外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如果感觉自己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等症状持续时间较长,不要犹豫,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医生的帮助。
三、留校学生安全提示
留校同学规划好假期的学习、生活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合理安排作息,注意饮食安全、用电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寝室环境整洁干净,离开寝室时,锁好寝室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寝室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使用电热器、电炊具或其他大功率电器;严禁饲养容留宠物;严禁酗酒、喧哗、打麻将等;学生工作部将安排值班人员检查学生寝室,一经发现有上述违纪现象,按照《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进行处理。
四、清明文明祭扫提示
建议同学们通过书写寄语、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纪念、家庭追思、吟诵祭文等文明低碳的方式缅怀故人、缅怀英烈。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在传承传统文化和红色基因中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等规定,不在公共场所焚烧丧葬用品,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最大程度降低空气污染,严防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