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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2025年09月16日 08:52     (人气:)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黑河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5〕59号)、《黑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5〕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上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及学校对大学生的关怀,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表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为黑河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纪委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工作部,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评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高效有序。

(二)民主集中、有效结合。

(三)优中选优、综合考核。

四、奖励额度、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额度:

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在籍学生中2022级、2023级、2024级(已完成一学年的专升本、二学位学生)评选。

(三)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按照各学院人数占全校总人数比例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困难学生比例分配;

详见《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

五、评选条件

(一)具体评选条件参照《黑河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黑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黑河学院校级奖(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执行。

(二)体测标准达标做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限制条件。

六、评选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9月16日学校公布评选工作方案;

2. 9月19日16:00前各学院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方案并上交学工部,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3. 9月19日-9月24日院内资格审查,班级民主评议,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4. 9月25日-9月29日院内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5. 9月30日12:00前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9月16日学校公布评选工作方案;

2.9月24日16:00前各学院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方案并上交学工部,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3.9月25日-10月9日院内资格审查,班级民主评议,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10月10日-10月16日院内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5. 10月17日12:00前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学院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动员到位,保证学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各学院方案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评选结果须经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三)保证质量,及时上报。各学院要按照规定,在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上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申报工作或报送不符合评选资格学生,给予全校通报处理并取消本年度学生系统评奖评优资格。

(四)加强监督,确保公平。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对评选工作开展走访、监督和核查工作,学生工作部要特别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一经发现违纪违规现象,按学校相关文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八、报送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个人成果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2.入选学生电子版照片,照片人物清晰(尤其脸部),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3.入选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见样板),不超过300字。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入选学生电子版照片照片人物清晰(尤其脸部),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3.入选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见样板),不超过300字。

以上电子版材料使用压缩包的形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hxyzzzx@163.com(每个学生的文件夹以姓名年级命名)。

学校监督电话:学生工作部0456-6840016

             纪委办公室0456-6840257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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