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黑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25]61号)文件要求,我校进行了2025级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依据省、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并报学工部备案。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复核后,国家助学金评审合格590人,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 魏春秋 0456-6840027
纪委办公室 张 鑫 0456-6842287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