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黑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5]60号)文件要求,我校制定《黑河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二级学院依据省、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复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请向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中心反映(电话:18604569212,宁老师)
公示期: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
监督电话:学生工作部 陈老师 6840016
纪委办公室 张老师 6842287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