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安排,我校组织开展首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答辩验收评审工作。“春风化雨”辅导员工作室、“心晴”积极心理辅导员工作室依次完成材料报送、现场汇报、专家评审等全部流程。
经专家组结合建设实绩、育人成效、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评,上述两个工作室验收结果均为优秀,各项建设指标均达到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验收标准,拟予以验收通过。公示期6月8日-10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6842287
学生工作部6840015
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8日